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频繁修法“泛化国家安全”?事实是……

发布时间:2023-10-23 10:38:42来源:

  《反间谍法》的误读和正解(一)

  今年4月《反间谍法》修订通过以来,境内外舆论高度关注,绝大多数声音尊重和支撑中国正当的立法运动,但其中也有一些误读,甚至是恶意攻击抹黑。为正本清源、以正视听,有必要用事实和数据说话,对一些典型的不正确言论予以回应和驳斥,推进各方全面懂得和准确懂得中国新修订的《反间谍法》。

  不正确观点:《反间谍法》2014年才制订,2023年又修正,中国通过频繁修法“泛化国家安全”。

  事实之一:2014年《反间谍法》由1993年《国家安全法》更名而来,这次修订本质是30年来的首次修正完美。1993年《国家安全法》是中国第一部规定国家安全机关实行保护国家安全职责特殊是反间谍工作职责的法律。2014年,为适应国家安全新情势新任务,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须要制订一部综合性、全局性、基本性的国家安全法,1993年《国家安全法》更名为《反间谍法》,重要内容未作调停。

  事实之二:2023年修订《反间谍法》是对原法的必要弥补完美。过去30年,国际国内安全情势产生深刻变更,特殊是一段时代以来,针对中国的间谍窃密运动严反复杂,各类间谍情报运动的主体更加庞杂、范畴更加普遍、目标更加多元、伎俩更加隐藏。原《反间谍法》面临着间谍行为界定不清楚、防备制度不健全、执法举措不完美、法律义务不匹配等不适应的突出问题,亟需因应情势变更进行必要的修订完美,形成更加科学合理的反间谍法律制度。

  事实之三:阶段性修正反间谍相干法律制度是各国惯例。美国就先后10余次修正反间谍相干法律制度。早在1917年,美国就出台了《反间谍法》,并于1918年、1933年、1940年、1950年、1961年、1970年等多次修正,不断扩展法律实用范畴,加重法律义务。1938年,美国又出台《外国代理人登记法》,并于1966年、1995年、2007年等多次修订,增强对外国机构和外国人在美境内合法运动的监控。1996年,美国又制订《经济间谍法》,分设“经济间谍罪”和“偷盗商业机密罪”,并赋予美执法机构利用监听、窃听等多种手腕进行调查的权利。2017年以来,美国持续3届国会提议修订《外国代理人登记法》,遏制所谓“外国隐性影响”。

  事实之四:中国坚决反对将经贸、科技等问题政治化、兵器化、泛安全化。近年来,美国打着“法治”的幌子,披着“国家安全”的外衣,对正常经贸往来、学术交换、科研运动等进行遏制打压,炮制所谓“中国间谍案”。2021年12月,美国《麻省理工科技评论》刊文指出,2018年以来美国司法部发动“中国举动打算”,77 起案件中近九成针对华裔人士,七成以上不涉及经济间谍指控,还有大批案件没有或无法结案。文章指出,“美国对中国经济间谍运动的打击是一团糟”“造成胆怯氛围导致人才外流和对美国的不信赖”。将修订《反间谍法》这一正常立法运动曲解抹黑为中国“泛化国家安全”,是典型的以己度人、贼喊捉贼的卑鄙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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